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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类消防安全事项的规定

点击数:2547  发布时间:2015/9/14 16:07:21
一 消防方针
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,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。任何单位、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、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二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
1、在公司安全科领导下,公司、部门、各项目部人员按安全、消防职责,公司安全主管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,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,全面系统地开展公司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、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,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、现状情况,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、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,各项目部全面落实、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。
3、公司安全主管和项目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,要求各项目部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建立消防管理机构、义务消防队员名单。包括全体员工、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、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,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,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。 4、项目部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,结合实际工作,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,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。以保证项目部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。
三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
1、项目部消防设备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、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、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。维修、保养如一般小修、维修(资金少于300 元)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;大修、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。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。
2、项目部消防器材等,定点配置到所在班组生产位置,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。
3、各级管理部门、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、消防箱,由各部门、班组指定器材维护、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、保养一次; 具体内容有: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;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;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;消防器材是否完整、完好。并在检查表上确认,签上检查日期。
四 消防器材、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
1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主管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月度、季度、年度检查、各种专项检查、日常抽查。项目部专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、月度检查、日常检查和抽查,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。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。
2、消防器材检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、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进行考核管理。
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,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。任何单位、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、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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